全媒体运营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国家对从事全媒体运营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水平评价的制度,以下是相关信息:
一、认定等级与职业方向
等级: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
职业方向:包括创意策划、视听运营、直播运营、流量运营、数据分析。
二、申报条件
四级/中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四、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注意事项
认定时间和地点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关注当地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通知。
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考生可在一年内按原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的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六、咨询与报考
电话/微信: 15820860532、1592021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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