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权威证明,由经人社部备案的用人单位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评价规范颁发。证书通过科学、公正的考核评定,体现持证者在某一职业领域内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一、证书等级划分及认定机构
(一)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行目录管理,向社会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两类。
(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遴选,经遴选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职业简介
汽车维修工,职业编码4-12-01-01,是指使用工、夹、量具和仪器仪表、检修设备,维护、修理和调试汽车及特种车辆的人员。
三、级别设置
共设置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常规开展五级、四级、三级的考试鉴定工作。
四、考试日程
工种 | 考试时间 | 级别 | 报名截止时间 |
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 | 2026年01月21日-2026年01月22日 | 三级/高级工 | 12月24日 |
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 | 2026年01月21日-2026年01月22日 | 四级/中级工 | 12月24日 |
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 | 2026年01月21日-2026年01月22日 | 五级/初级工 | 12月24日 |
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 | 2026年01月24日-2026年02月01日 | 一级/高级技师 | 12月27日 |
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 | 2026年01月24日-2026年02月01日 | 二级/技师 | 12月27日 |
五、报考要求
最低学历:初中毕业。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年满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职业: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相关专业: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营销、汽车检测、汽车驾驶、汽车制造与装配、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六、考试安排
(一)考核科目
理论基础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
(二)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及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三)合格标准
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全科成绩合格才算通过。
(四)成绩保留
从考试即日起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须在1年内重新缴费补考未通过科目,超过1年需两科重新考核。
七、报考资料
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照片要求内容清晰,四角全);
近半年大一寸白底彩色;
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电子版、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个人所在页 学历证明等);
工作年限证明( 社保记录或单位盖章年限证明等)等。
八、报名咨询
微信咨询:15820860532、1592021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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