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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校

优赚教育2022-02-17教务教学


各有关学院: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导师、学位申请人员。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我校博士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其中30%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办抽取并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平台进行“双盲评审”,剩余70%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送外单位兄弟高校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按照《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关于修订授予博士学位的科研要求的通知》《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评阅成绩与科研成果的新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届二次会议决定,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必须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才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湖北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博士申请人评阅成绩(包括增评结果),所有专家评阅成绩中至少应有1个“良好”且“较差”(60分以下)不超过1个者为通过。否则,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3、学院召开分委会员会,必须对论文工作量进行决议,对论文工作量不足、正文字数不够的论文预警,并上分委员会决议审定。
 
4、在召开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前,各学院须对学位论文纸质版定稿、提交检测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和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核对,并通过分委会审定;如有不一致,则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该学位论文作者重新申请学位。
 
5、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论文“双盲评审”,否则,一切责任将由学院自负。
 
6、如果学校防疫指挥部发布新的防疫要求,将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院。 
 
7、如果因学分、学制问题,无法申请学位的,请联系培养办邓老师处理,027-88661395。
 
四、其他事项
 
1、本学期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于2021年5月30日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开题,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了开题报告。
 
2、学位获得者提交检测和存档的学位论文纸质版须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装订要求》的有关规定撰写、排版及装订。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要保持一致,电子版需按照“学院代码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_学号_作者姓名”格式命名。《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已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请各学院通知申请人和导师使用最新版本使用授权书签名,并在电子版终版论文中插入签名后的使用授权书电子扫描页。
 
3、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申请人员必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位授予数据核对”,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有关信息,该信息为打印学位证书及上报学位信息数据,确认后学位获得者对本人信息负责。
 
4、所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2张个人证件照片,照片为小2寸(3.3*4.8cm)蓝底彩色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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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