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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大MPA秋季学期网上教学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优赚教育2020-09-25教务教学

为应对疫情常态化,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的要求,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我院2020级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将实行网上授课,为提高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质量,规范网络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研究生院提出的关于疫情常态化下,网络授课的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公共管理(MPA)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做出如下进一步规定:
 
一、 课程教学计划安排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公共管理专业(MPA)研究生课程教学整体计划安排基本保持不变。疫情防控期间,理论课程将于9月5日开始按教学计划通过线上授课;疫情结束后,继续执行原定的课堂教学进度。
 
二、 课程开设管理规定
 
1. 授课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阶段,采用网上授课。主要通过在线直播、录播、MOOC、微信等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顾及到公共网络平台在上线人数较多时的卡堵以及边远地区学生使用网络便利性与稳定性的问题,建议除通过网络平台方式授课外,教师也可按教学计划录制带有音频的 PPT 课件通过微信发送给学生并及时进行答疑。
 
2. 开课时间
 
MPA 授课分为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形式,集中授课分为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进行授课。周末授课安排在周末。
 
周末班上课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集中班上课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晚上17:30-21:00。
 
3. 学生编班
 
MPA教育中心教务工作人员在课程开设前,对本年级学生根据教学点进行编班,按班绑课排课,录入系统。
 
当年因各种原因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需要重修的,应及时联系MPA教育中心教务工作人员,并在每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及时进入系统申请重修或增选课申请,申请后由教务工作人员编入下次相应课程的上课班级,录入系统。
 
三、教学管理规定
 
1.考勤规定任课教师需上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合并课时或停课、调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上课时间到岗,须至少提前一周向MPA中心说明情况,以便教务人员进行调课,及时通知各班学生。如延误的课时超过一个时段课时的一半,直接取消该时段课程,同时另确认补课时间。
 
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同时负责学生考勤。MPA课程安排分为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在每个时段开始上课前均需要进行点名并记录,缺勤一次扣平时分10分,三次缺勤者任课教师有权不让该学生参加考试,课程重修。考勤表在课程结束后与试题、答题册、成绩单、0分统计表一同交回MPA教育中心(逸夫楼1211)统一保存。 
 
2.教学行为规范
 
上课时,教师不得拨打、接听各种通讯工具,并将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振动。任课教师上课前应准备充分,课堂内容应丰富饱满。在保证学生获得课程知识体系和/或重点内容的情况下,可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学生针对某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堂讨论。课后针对学生所提问题及时进行答疑。
 
采取录课方式教学的教师,须严格按照规定课时进行录课,视频录制的时间总时长不得少于720分钟(16学时*45分钟/学时)。并且,上课期间各任课老师需保持网络在线,及时针对学生所提问题进行答疑。
 
3.考核办法及成绩评定
 
根据MPA培养计划,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试可以采用开卷或闭卷形式(其中基础英语考试必须为闭卷考试形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分数具体构成由任课老师按照课程大纲执行。
 
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具体考试形式须符合教学基础大纲要求。
 
考试应在每门课程结束之后1-2周内完成。任课教师应对考试时间和方式进行严格的限制,具体限制方式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报MPA教育中心备案。在规定考试时间开始前1天,任课老师将试题发放至指定邮箱或微信群,不得过早透露试题,影响考试效果,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学生应在考试时间结束前,将试卷的电子版发送至老师的指定邮箱,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学生将纸质版试卷寄送给教学点,由教学点或班长收齐后统一寄送给任课教师,并要求电子版试卷的答题内容与纸质版答题完全一致,否则此次考试成绩视为无效。要求老师所出试题应保证质量,并对答卷做好电子版试卷和纸质版试卷的留档。
 
对于考试方式有特殊要求的老师,请提前告知MPA教育中心。
 
学生若不能及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应至少提前一周向MPA中心报备并及时进行补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此门课程成绩按0分处理。
 
任课教师应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在系统录入成绩时,先填写教学日历,按照MPA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进行登记。成绩录入后,将考勤表、试题、答题册、成绩单(2份,1份单独交给教秘),交回MPA教育中心。
 
老师阅卷必须用红笔,阅卷老师应按规定在试卷上签名,阅卷过程中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签名。
 
凡考试课程,均应保留试题和答卷及相关资料,供授予学位时审查。
 
任课老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导致学生没有成绩,由老师自负。
 
四、其他
 
1.本规定经文法学院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公共管理硕士(MPA)教学工作。
 
2.本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由MPA教育中心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MPA教育中心
 
2020年8月26日 
 
文章关键词
矿大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