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今日东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开始接收资料复审,26日截止。两科合格标准均为84分,达到标准的学员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资料。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东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送交资料。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单位审核盖章有效)。
3.工作简历表一份(
点击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
点击下载),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如需协助,请联系我单位教务老师:
13537285213 袁老师 0769-89813804
15118425212 杨老师 0769-3351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