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和湖北省“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历经湖北中等工业学堂、湖北甲种工业学校、汉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武昌高级工业学校、中南钢铁工业学校、武昌钢铁工业学校的传承与发展,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隶属于原冶金部的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  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1998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成为第一批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划转院校。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能、体诸方面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能熟练地从事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且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考试内容
	 
	(一)初试(全国联考)
	 
	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初试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复试范围(以学院发布的复试规定为准)
	 
	包括政治理论、英语、管理能力三部分。
	 
	五、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A类)分数线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攻读MPA专业学位考生,将于2021年9月份入学。
	 
	六、培养方式及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期间实行学分制,学生入学后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制定本人的培养计划,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授课时间为每周六、日及节假日期间集中授课;
	 
	七、学位授予
	 
	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协议执行。
	 
	九、招生咨询
	 
	0769-33377791、020-28142399